吃饭“丢钱”起纷争 好心人捡到化干戈
衢州3月31日讯 “这钱今天要不是好心人捡到,酒店里的服务员还真的被我们冤枉了。”3月26日晚上8时许,常山的王先生从该县天马镇城关派出所拿回自己丢失的1300多元钱时,惭愧地地跟值班民警说。
当日下午5点多钟,王先生和妻子从衢州办完事“打的”回家,由于当晚与亲朋好友事先约好在县良友酒家吃饭,于是出租车就直接将他们送到了酒店门口。晚上7点多钟,酒足饭饱后,王先生和妻子正欲坐三轮车回家,忽然发现放在上衣口袋里的1300多元钱没了。“衢州回来付钱给出租车司机时,这钱还在,怎么吃了一顿饭的工夫就没了?”王先生一边嘀咕,一边和妻子返回酒家包厢寻找,但没找着。
“当时我把外衣挂在衣架上,不会是酒店的服务员顺手牵羊偷走了?”带着疑问,王先生找到了酒店老板和当时在包厢里服务的两名女士。由于王先生拿不出证据,酒店方为证明自己的清白,双方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民警了解情况后,通过分析,觉得当天下午5点多钟一位好心人捡到的钱是王先生丢失的。“好心人捡到钱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和王先生所丢失钱的金额都很吻合。”当晚值班民警相告,拾金不昧的好心人是一名下岗女工,名叫王志*,在该县“青草地”超市上班。当天下午5点多钟,她下班路过酒店门口时,捡到一叠钱,之后就马上交到了派出所里,“肯定是我付完出租车车费后,不小心将钱丢了。”王先生又高兴又惭愧地说。(厉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