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抹黑*案”开庭
范爷索赔50万元,要求爆料者道歉30天
11月26日,范冰冰起诉某站及编剧毕成功散布“策划黑*”一案,在北京市朝阳法院开庭。当天的一审中原被告双方代理人进行了举证和辩护的工作,并未当庭宣判。
范冰冰诉称,2012年5月29日,香港《苹果》头条大篇幅刊登了一篇未经证实的文章,称著名影星*陪官员睡觉狂赚32亿,甚至说*目前“遭调查,禁出境”。5月30日凌晨,内地编剧、影评人毕成功发表微博称对于*的负面报道系范冰冰指使的“诬陷计划”。随后,黔讯于5月30日刊载了由张辉原创的文章《编剧曝*被黑内幕,主谋范冰冰已无戏可拍?》,文章称:“今日,著名编剧毕成功在其新浪微博上揭秘*被黑内幕,称范冰冰是幕后主谋。而范冰冰踩人成瘾,目前在圈内已臭名昭著,无人敢找其拍戏”,并总结称:“*‘情妇说’由范冰冰方面一手炮制也就不足为奇”。之后,微博和站文章被广泛转发、转载。
范冰冰方认为,毕成功的微博和黔讯刊载的文章完全无任何事实根据且已广泛传播的诽谤性言论导致其社会评价降低、名誉权受到严重侵害,且名誉侵害仍在持续扩大。故诉至法院,请求停止侵害、公开道歉,并分别赔偿精神抚慰金50万元。
但一审当天,原告代理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多达7项,其中包含临时增加的连续30天在新浪微博发布对于原告的道歉声明、承担公证费用、诉讼费用等。
而针对这些诉讼请求,两被告代理人均提出了辩护并提交了证据。其中黔讯主要提出原告所指文章并非其站员工所写,主要内容也都来自络、论坛,并非其原创;毕成功代理方则称原告所指微博中,无任何确凿证据可以证明其用字母、代号等代表的人物是范冰冰。
直到当天18时许,庭审告一段落,但法庭并未就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做任何宣判。
(新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