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弱宅男娶回壮实女汉子
5年来稍不听话就被打
近日,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妻子对丈夫实施家庭暴力的离婚诉讼案。发展到后来,薛某有时就对“不听话”的段某打几下,希望经常做错事的丈夫长个记性。段某这一次再也经不住如此训斥了,他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与妻子离婚。
近日,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妻子对丈夫实施家庭暴力的离婚诉讼案。男方诉称,妻子经常为生活中的琐事对他辱骂殴打,他在家里时常战战兢兢,怕说错话,怕做错事,结婚五年了,他实在忍受不了妻子对他的家庭暴力,要求离婚。在庭审上,平日生性要强的妻子也流下了伤心泪并且悔过。
通讯员
建砝扬子晚报全媒体
任国勇
宅男聊爱上“女汉子”后闪婚
段某是一名宅男,平日喜欢呆在家里上,或者陪在父母身边。2010年初,春节临近,年近30岁的段某婚姻大事还没有确定,父母很着急。段某的父母趁着节日托亲戚朋友为儿子介绍了几个对象,可是他就是看不中。
其实,在此期间,段某已经通过络结识了一名年轻女子薛某,两人通过QQ聊得非常开心。虽然没有见过面,但通过络交流,段某感觉此人适合做自己的终身伴侣。
很快,两人见面,彼此感觉很好。薛某身体结实,行事风格属敢于担当的那种,生活上不喜欢“做主”的段某也很喜欢她这种风格。不久,二人就到民*局登记办理了结婚手续。
“不听话”就被老婆打,整天提心吊胆
段某和薛某在认识之初,大部分时间是通过络聊天产生好感的,彼此缺少面对面的交流沟通,感情基础薄弱。身体素质较好的“女汉子”型的薛某经常为一些生活琐事对段某辱骂、甚至动手。可他生性不好斗,段某诉称,经常回到家没有感觉温暖,而是提心吊胆的,就怕说错话、做错事又被骂,经过几年这样的生活,原本薄弱的感情几乎彻底消失了。渐渐地,段某怨恨、抱怨充斥着全身,甚至成了“怨夫”。
段某也试图与妻子沟通,希望妻子平日对他温和一点。可薛某认为,她对丈夫严加管教也是为他好,一个家庭总得有个主心骨,自己的一番苦心,丈夫怎么就不明白呢。
发展到后来,薛某有时就对“不听话”的段某打几下,希望经常做错事的丈夫长个记性。有一次,在激烈的争吵声中,愤怒的薛某对段某说:“再不悔改,你就别进这个家门了”。
段某这一次再也经不住如此训斥了,他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与妻子离婚。
强势的妻子法庭上流泪,双方接受调解
近日,建邺法院审理此案。段某坚持要与妻子离婚。这时,平日强势的妻子流下了伤心的眼泪。“我还是爱我的丈夫的,五岁的儿子也需要父爱,也许是我平时太追求完美了,对丈夫要求太苛刻。”薛某请求丈夫再给她一次机会,以后她会注意言行,对他温柔体贴一些。从未见过妻子“跌软”的段某此时也不再情绪激扬。法官见此提出调解。二人接受了调解建议,均表示今后多考虑对方感受,给对方多一份关心、理解和宽容。调解完毕,两人一起回家了。
家暴怎么取证?
瘀伤、病历都难采信
需要“连续稳定”证据
据建邺法院法官介绍,家庭事务诉讼案件中,男方受到家庭暴力而诉讼离婚的案件很罕见,常见的是女方诉讼男方施暴要求离婚。女方受到家暴要求离婚的案件在离婚官司中约占两成。
据了解,女方遇到家庭暴力被丈夫殴打致伤,往往不注意收集证据。直到忍无可忍才向法院起诉离婚,事后出示去医院看伤的记录,以此证实受到家暴。而法院通常不采信这种证据,因为仅凭借瘀伤或看病记录,缺乏权威部门认定,很难认定是家暴所致。出现家庭暴力及时求助妇联、报警或有警方开的《家庭暴力告诫书》等,或许能成为证据。
江苏宁联律师事务所的陆婷婷律师认为,家暴证据需要有连续性和稳定性,两年内至少在四五次以上。家暴往往还牵涉到人身损害赔偿,当事人仅凭一两次受到暴力殴打,很难获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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